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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一窺神祕的音樂家幕後的生活
說好聽點,就像佃農,說難聽點就像吸毒的娼妓般,在無法自拔、無法逃脫的輪迴中打轉…。
台北中正紀念堂的國家音樂廳、國家演奏廳,每晚總是用絢麗的燈光,照亮了無數音樂家。這些音樂家們光彩奪目,各個具有留歐或留美的博碩士學位。他們的生活也是神祕而讓人好奇的。人們猜想,他們的生活是如同日劇交響情人夢般所描述的,日日在家裡練琴或是樂團排練、有閒暇就出去逛逛街,而年度出國巡迴表演便賺飽所需的生活費,過著優雅的生活?而女性音樂家,靠著自身的氣質和魅力,到了適婚年齡就順理成章的嫁給富豪,過著無憂無慮的日子嗎?今天,本篇文章就滿足您的好奇心,帶您一探這些舞台上多數的音樂家們,幕後和台下的生活。
其實在台灣,這些音樂家的生活和上述所描述的「真的很接近」,但是又那麼有點不一樣。當我們上網路搜尋,我們可以知道若要在國家演奏廳表演一場,最基本的場租是兩萬元新台幣 (還不包括演奏人員的演出費用、錄影音費用、海報等宣傳費用、節目單的印刷等)。換句話說是以包場的形式來辦音樂會,票房高於多少成,收支才能平衡,若是獨奏會,有很多票是所謂的公關票 (也就是不收錢的) 因此一位音樂家辦音樂會多半是處於賠本的狀態,也就是好心做公益,造福民眾。
既然演出並沒有獲得收入,甚至賠本,那這些好心表演、賠本為我們帶來精彩演出的音樂家們靠什麼過活?其實台灣多數的音樂家,是靠在學校教學所得的學費來支持日常生活和表演所需的開支。或許在上一輩年紀較大的音樂家可以依靠有錢的娘家或是丈夫來支持生活,但在現代新一輩的音樂家,由於音樂教育的普及化,反而是來自一般中產階級的家庭。換句話說,不再有有錢的娘家,也不一定有有錢的老公,因此就業後一切生活所需,就如同一般民眾,得自己賺、自己養家。
既然要在學校教書,那就只能教音樂,但是國中小音樂老師必須要有修畢教育學程的資格,且報考人數眾多,流浪教師太多,已經不可能稱得上是一項可靠的工作機會。因此這些具有留洋博碩士學位的音樂家們普遍只能往大專院校的教職前進。既然要進大專院校教書,那就要依照中華民國所制訂的相關政策、依循台灣高等教育的法規來教學,才有薪資可以拿。
民眾也知道,現在大學雖然越來越多,因為少子化,學生卻不一定多。有音樂系的學校更是僅有幾所?這些音樂系行之有年,該填滿的缺早在十幾年前就填滿了!而近幾年經濟不景氣,學校即使有專任老師的需求,卻不見得開專任老師的職缺,反而以兼任的職缺來取代,因為兼任老師的薪資是以時薪來計算,學校不用負擔任何退休金、福利獎金等 (好在民國九十九年起兼任教師終於列入勞保,否則,兼任老師只能稱得上是付國民年金的失業人員),甚至連圖書設備學校都沒有義務租借給兼任老師,更別說兼任老師們想作什麼研究,或為了維持專業度到國外作短期的進修的經費資助!!
當然不可否認還是有幾位幸運兒,年紀輕輕就拿到專任教授,但畢竟是屈指可數的少數。因此多數年輕的音樂家還是只有兼任教師的職位可以選擇!
那兼任助理教授的薪資有多少呢?一小時薪資六百多,不多不少,也從來不會漲,剛好跟在 YAMAHA 教小朋友鋼琴差不多。由於需要老師的課程也不多,因此每月收入加總兩萬或三萬,勉強可餬口。在學校兼任的好處是名字會登在學校網路上,感覺有點名氣,這樣音樂會會有人來聽,應徵其他學校兼任教職或在兩廳院開音樂會的審核時,這點名氣會比較有幫助。因此這些音樂家們就只能在少數兼任教師的職缺中,殺破了頭,也要進入大專院校,因為這是他們唯一能養家餬口、甚至維持音樂會開支的工作。
音樂系兼任老師,門檻高、薪資低,僅有應付的義務無可享受的權力
民眾一定好奇,既然要養家都不容易,為何還堅持音樂會的演出?賠本生意,天底下還有人要做,而且還是堅持要作?因為太多音樂家要進大學兼任教授的窄門,學校在評論老師們的專業,就是以在樂壇的活躍度和教學的熟練度為基準來評量。因此,音樂會是不開不行,開了又勞民傷財,更需要金錢得收入,因此惡性循環下,說好聽點,就像佃農,說難聽點就像吸毒的娼妓般,在無法自拔、無法逃脫的輪迴中打轉…。
方才提到,音樂系兼任老師的選擇會以面試者在業界的名氣和教學的熟練度來作錄取基準,因此教職的面試考題就會包羅萬象,如在某大學教師的面試中,要求這些音樂家們當場抽籤,抽到什麼音樂理論課程 (或是音樂史課程) 的某範圍,就當場試教。這是極度不合理的,請問那些評審老師在教學生涯中不用備課就堂堂精彩的?請問哪位評審老師在音樂領域上「上知音樂史、下知音樂分析理論」,信手拈來都可以教得口沫橫飛、台下掌聲如雷的?
而偏偏面試的評審老師什麼教學上的問題都問,卻從來不問這些音樂家本身所作的專業研究,因為他們認為教師本身專業上的研究即使作的再精,沒有書面出版記錄、沒有演奏會,對學校的教學評比沒有直接的幫助,因此學校從不會關心這些音樂家學者研究哪些領域,更別說要表露對這項研究計畫的任何一點興趣。而一旦有幸進入學校,由於是兼任老師,學校在每年教學評鑑上也只看書面出版、學術研討會、音樂會等的記錄來評論教授研究的成果,卻不會對兼任教師的專業研究的過程提供任何一點實質上的支持和幫助,甚至到漠不關心、不聞不問的地步。
簡單的說,學校要的是有博士學位、有名氣 (且有書面資料證實的)、肯聽話的教書匠,而不一定是有想法、有靈性、對音樂有熱忱、才華洋溢的音樂家。
無員工訓練、新手也要百分之百完美的高要求
一個有組織管理制度的公司都會安排新進員工作職業訓練,因為一間公司如果要期待新進員工能夠立即把所有工作做到百分之百完美是不切實際的。但偏偏在大專院校,學校期待兼任老師在教學上能立即做到「讓學生表現出高度的學習熱忱、班級平均分數提高、期末學生會饋評鑑高於學院必選修課程平均、同時每學期又能當掉二三人 (別忘了當掉人之後要負責任的帶領被當掉的學生暑修)。」如果做不到上述的要求,「沒關係,反正博士那麼多,找到其他的老師,就把你換掉!」換句話說,教得好是應該的,教不好以就該「挫咧等!」不禁問,這樣以高標準、惡性競爭的方式來對待兼任老師,是否有點太過強調「叢林法則」呢?
而兼任老師如果能獲得優良的學生回饋評鑑,卻也不一定會受到鼓勵,因為部分學校的「學生回饋評鑑優良課程選拔」的提名僅限於校內專任教師,兼任教師教得再好都沒有資格參與。
專、兼任教師任教課程起點不一致
剛才說到「學生回饋評鑑優良課程選拔」,其實我曾經注意到某校的選拔結果,前三名的課程都有列出該任課教授認為評鑑高的原因,其中第一名課程的任教教授一開始就提到,該門課是選修課,學生是因為有興趣才修那門課程,因此修課動機是很強的。
換句話說在這樣的教學評比條件下,必修課和選修課的評比結果會有很大的差異。雖然部分國立大學音樂系開始有規定必修課必須由專任教師任教,但在私校中仍舊無這項規定,造成系內必修大班課落在兼任教師的肩膀上,具有十幾、二十幾年教學經驗的專任教師卻教不需要太多教學經驗即可上手的樂器主修個別課或是人數較少的選修課。兩相比較,專、兼任教師的評鑑在不同的起跑點上,當然兼任老師就處於較劣勢的狀態,對學校來說當然不會注意到這個問題,因為「教不好沒關係,反正博士那麼多,找到其他的老師,就把你換掉!」
教學評鑑制度不合理
那年度教師評鑑如何評?當然除了老師的「書面」所呈現的知名度、是否有替學校募款等條件之外,學校會考量學生的回饋,也因此形成教學評鑑制度上的荒謬!雖然學生的回饋作為評鑑,即使在美國也是很平常的,但是台灣的選課制度和學生的學習態度和美國大學是大相逕庭的:在美國的大學中,並無固定班級制度,課程皆為選修。每個學生修課的速度可依自己的能力和時間作調整,如果這學期忙碌,可以斟酌選少一點,或較輕鬆的課程,總之個人造業個人擔,反正只要在一定的期限內畢業即可,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修課的動機和台灣選修課的修課動機差不多,學生的學習態度相對比較高。
反觀台灣,學校不僅強制每年修課的進度,並採用如對待高中生一般的固定班級制度以施加修課進度的同儕壓力,這樣不僅暗示學生還是未成熟、無行為能力的孩子,更剝奪學生獨立自主規劃自己未來的權利。況且台灣的學校普遍上總是「大一的課程滿滿滿、大四沒課都在玩」的情形。而這樣一來,年紀輕輕的學生不會想太多,要是該學期課程多 (或是課業跟不上),那只要有任何一門課程教師嚴格一點、作業多一點、考試分數打低一點,甚至學生多當一點,期末學生回饋的評鑑就會很難看。這是學生給老師的現世報,而這種現世報總是在最快的時間就收到!
而可憐的兼任音樂教師,可憐的音樂家們,辛苦留洋拿到博碩士學位 (甚至多數在國外求學期間都比其他白人學生優秀)、辛苦面試進入學校、花了多少時間備課、領著少少的時薪、還要被學生瞧不起,被系評施壓力,難免對職場生涯和自己的人生產生疑惑,「阿,難道我是為學校和學生而活的嗎?我的人生目標、我的音樂家的理想在哪裡?」
簡單說,台灣的年輕音樂家們台上是明星、台下是乞丐,幕前幕後的差距是很大的,卻也沒人關注。學校和人們總是用他們台上的印象給予他們回應和提出高水準的職業要求。這些年輕音樂家的生活必需被政府和人們關注,因為我們不希望台灣未來沒有音樂家、沒有好的音樂會 (或是兩廳院都充滿外國二流音樂家的身影)。如果我們今天忽視這些音樂家的職業和生計問題,我們等於承認台灣其實沒有環境也沒有資格養育任何專業的音樂家。如果我們持續漠視這個問題,那我未來會告訴我的學生:「你確定你真的喜歡音樂?那…那就好好準備出國留學,出國後就不要再回來了,找個外國人嫁了,就不要再回來了!」如同含淚趕孩子逃難的母親般的告誡她們,不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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